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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声民情#关于2016年度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征收的通知

    2016/09/26 10:52:26 发布48034 浏览0 回复0 点赞
ting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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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晋人社厅发[2016]36号文件规定,2016年度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60%和100%自主选择,(分别为1765元、2648元和4413元),年缴费额分别为4236元、6355.2元、10591.2元,参保人员请携带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2015年缴费收据(用于年检),从2016年10月8日起开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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