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矿集团公司公开招聘巡逻特勤队员公告
转载 来源:汾矿之声 发表于:2016/08/04 17:59:03 浏览量:1903
汾 西 矿 业 集 团 公 司
公开招聘巡逻特勤队员公告
为缓解集团公司武装保卫处工作人员严重短缺、年龄老化的问题,根据《关于武装保卫处内部机构设置及职数配备等事宜的通知》(汾组干发【2016】32号)要求,在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公开招聘巡逻特勤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各机关和地面单位在册在岗的全民合同制员工(只限工人岗)。
二、招聘名额
男性35名,女性5名。
三、招聘条件
(一)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和曾在武警、特警部队服役的复转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1至2岁);婚否不限。
(二)参加本企业工作满3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复转退伍军人优先(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曾在武警、特警部队服役者优先)。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品行,热爱治安保卫工作,有一定工作能力,自愿为维护集团公司治安稳定贡献力量,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甚至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5、家族或本人有遗传传染病、精神病史的;
6、其它不适合招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具体分为集中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公示报告、正式录用等五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并由本人填写报名表(正反面打印,在本单位行政办或党办领取),经辖区派出所政审合格,所属单位部门负责人、部门副处级分管领导、矿(厂)长或公司经理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2016年8月12日。
3、报名地点:
(1)报名初审地点:集团公司武装保卫处办公室
联系人:侯全友 联系电话:0354---7194770
(2)报名复核地点:集团公司劳资处调配科
联系人:王 强 联系电话:0354---7191121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报名表、体检费(330元/人)、一寸红底免冠照两张。
2、报名者须经集团公司职工总医院体检合格、集团公司招聘工作领导组综合审查后,方可参加理论及体能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
1、理论考试范围:《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
2、理论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50分,以个人实际得分计入。
3、体能测试科目: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女子: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4、体能测试成绩:每项体能测试科目最低合格线为50分;10米×4往返跑(秒)成绩占15%、立定跳远(米)成绩占15%、仰卧起坐限1分钟(个)或引体向上(个)成绩占35%、800米长跑(分、秒)或1000米长跑(分、秒)成绩占35%的比例合成体能测试总成绩。
5、综合测试成绩:理论考试成绩总占比30%,体能测试成绩总占比70%,按照综合测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6、加分特别限定:报名者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综合测试总成绩加5分;报名者曾在武警部队服役的,综合测试总成绩加3分;报名者曾在特警部队服役的,综合测试总成绩加5分。
7、综合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报告
综合测试结束后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集团公司进行录用。
(五)正式录用
所录用人员须签订个人保证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服从指挥,不遵守纪律,不胜任此项工作者,将被退回原单位;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且录用后5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
山西汾西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3日